一起车祸中,一个腰缠万贯的“无名氏”老汉被撞伤。为抢救老汉,宜兴一病院踊跃投入到救治中,半个月后老汉因治疗无效逝世亡,欠下了4万多元的医疗费,老汉家眷始终不露面lv官方網,而肇事方再也无力支付。无奈,医院“越权”将闹事方跟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宜兴市国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该案。
■事件回放
无名老汉被车撞伤
去年4月5日19时15分,尹某驾驶拖沓机在路上行驶时,撞到路上一骑自行车的无名老汉,造成了二车破坏、无名老汉受伤的交通事故。宜兴市交警部分作失事故认定书,认为因无奈确认自行车驾驶人事发时的动态,因此无法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无名氏老汉于事发当日被送至宜兴某医院救治,同月2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其间共破费医疗费53891.54元,肇事者尹某支付了11000元。
因死者身份不明,警方登载了寻人启事和认尸启事,但老汉家属始终没有呈现。老汉的身世成谜,留下一笔不小的医疗费。按理,这笔医疗费应由老汉家人向肇事方索赔后再支付给医院,可现在老汉的家人不知在何方,肇事方也称不是不想付,然而目前没有才能。那么,该由谁来为这笔医疗费埋单?今年7月23日,医院一纸诉状将尹某、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即时支付所欠医疗费42891.54元。
■争议焦点
医院是否代为诉讼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侵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司法说明又规定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原告认为lv包包,本案属于特别的代位权,是代位权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的特例,医院有权取得代位权,直接向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即本案被告尹某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追偿。从医疗服务合同角度讲,患者接收医疗服务后,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两被告则认为,医院不具备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本案主角是无名氏,身份不明,客观上无家属来行使赔偿恳求权,而不是医院的债务人(即无名老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无名老汉对被告享有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要求权,该债权不是合同之债,是专属于医院的债权人本身的债权。上述两方面都不契合行使代位权的形成要件。因而,医院不得行使代位权。
■法院认为
代打官司不守法
宜兴法院经审理以为,无论是基于法律的划定仍是人性主义的请求,医院均负有不论抢救用度是否支付,都要及时挽救交通事变伤者的任务。被告对无名老汉进行救治,与之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关联,故其依法享有要求无名老汉支付尚欠医疗费的债务。在本案这种情形下,如不容许医院直接主意权力,显然对医院有失公平,这既不利于激励医院积极地进行杀人如麻,也不合乎我公民法所确破的公正准则。行人与机动车产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畴内予以抵偿,不足的局部,如机动车方未举证证实行人有错误,应由灵活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故就无名老汉而言,其医疗费丧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义务限额规模内应承当10000元,超越部门应由尹某承担。
对于医疗费的金额,因原告提供了医治材料、医嘱单及费用清单等证据予以证明,二被告未供给证据否认原告的主张,故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总额42891.54元(已扣除尹某支付的11000元)予以确认。综上,按相干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某医院10000元,被告尹某支付原告某医院32891.54元。一审裁决后,尹某与保险公司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吴杏萍 许文珏 钱久钢